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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  王兆华,常熟律师,40岁,执业证号:100503210652,法律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,中国法学研究会会员、大学法学教师、江苏汇展律师事务所律师(常熟市)。自2006年6月至今,在常熟广播电台交通法制栏目担任嘉宾,进行交通法规普法宣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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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月1日起交强险“互碰自赔”
发布时间:2014-05-22 点击率:175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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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月1日起交强险“互碰自赔”

权威负责人解读交强险新规

  本网记者 辛红

  从2月1日起,交强险的理赔将在全国范围内进一步简化程序,事故各方可以直接联系自己的保险公司,实施“互碰自赔”。
  “互碰自赔”简单来说,就是机动车之间发生轻微事故时,各方车辆损失均在交强险有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(2000元)以内,不涉及人伤和车外财产损失,各方都有责任且同意的条件下,可由各自保险公司直接对车辆进行查勘、定损。
  这项措施将为车主带来什么?今天,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制定了互碰自赔处理办法,并进行了解读。

  出险后各找各的保险公司

  以前,交强险的理赔复杂,车主反映强烈。比如两车发生事故,需要双方约好时间,然后一起分别到各自的保险公司查勘定损,之后各自修车,修好车后车主先交清自己的费用,两人再碰头,结清费用,交换发票,找各自的保险公司理赔。
  由于时间不好约,而且车主需要往返保险公司至少两趟,证件没带齐还得跑,此外,定损理赔往往要看对方的脸色,致使理赔复杂。“互碰自赔”实施之后,车主可以找自己的保险公司定损、理赔,省事又方便。
  中国保险行业有关负责人表示,“互碰自赔”必须是发生事故的各方都同意才行,且事故是同等责任或者主次责任。
  对于一方无责一方全责的情况,这位负责人解释说,保险行业此前已出台了无责代赔机制,即由全责方的保险公司负责查勘定损赔付,对于本应由无责方保险公 司承担的全责方交强险车损,由全责方保险公司代为赔偿,这样无责方不必跑自己的保险公司索赔,全责方也不必跑无责方的保险公司。“互碰自赔”是在无责代赔 的基础上,进一步分清责任,简化流程的“升级版服务”。

  略超2000元的也应灵活处理

  如果事故各方没法判断损失是否在2000元以内怎么办?协会负责人表示,可以就近共同到任何一方的保险公司查勘估损。满足“互碰自赔”的,由各自的保险公司定损,不满足的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参与处理。
  这位负责人强调,如果一方保险公司查勘后按照“互碰自赔”处理的,另一方未参与查勘的必须无条件服从,不得要求车主按照原流程处理。另外,如果最终定损金额略超过2000元的,各保险公司应本着方便被保险人的原则,给予灵活处理。具体标准由各地确定。

  异地出险同样适用

  商业车险能否“互碰自赔”?这位负责人称,商业车险的赔偿方式是过错责任,交强险是无过错责任,商业车险不好“自赔”,另外各地的投保率不同,也难以全国“一刀切”。但是对于投保率比较高的城市,鼓励试点。
  异地出险是否适用“互碰自赔”?这位负责人表示:可以。出险后,向各自的保险公司报案后,应向当地交警报案,损失在2000元以下的,可以凭交警的事故认定书找各自的保险公司理赔。
  本网北京1月19日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