返回首页    搜房法律直通车    收藏本站 设为首页 
  网站首页 » 保险理赔 » 汽车出现交通事故如何理赔?
  律师推荐

分类列表


搜索
类型:
首席律师简介

  王兆华 律师简介

      王兆华,常熟律师,40岁,执业证号:100503210652,法律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,中国法学研究会会员、大学法学教师、江苏汇展律师事务所律师(常熟市)。自2006年6月至今,在常熟广播电台交通法制栏目担任嘉宾,进行交通法规普法宣传。

    &n ...

详情  

文章内容
汽车出现交通事故如何理赔?
发布时间:2014-05-22 点击率:2800
扫一扫
汽车出现交通事故如何理赔?

出现交通事故后首先要做的是及时报案:出了交通事故除了向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外,还要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。一方面让保险公司知道投保人出了交通事故,另一方面也可以向保险公司咨询如何处理、保护现场,保险公司会教车友如何向对方索要事故证明等。
车主要积极协助保险公司完成对车辆查勘、照相以及定损等必要工作。结案前应向交管部门了解事故中自己应负多大的责任、损失多少和伤者的赔偿费用等情况,然后再向保险公司询问哪些情况能赔、哪些情况不能赔,尽量减少损失。

同时,车主在找救援公司拖车以及找修理厂修车时,关于价格问题要与保险公司及时沟通,避免救援公司或者修理厂的开价与保险公司的赔偿价格相差太大。对于定 损时没有发现的车辆损失,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,由保险公司进行二次查勘定损,这笔额外的损失就不用车主自己掏钱了。因为保险事故受损或造成第三者财产损 坏,应当尽量修复。修理前被保险人须会同保险公司检验,确定修理项目、修理方式及修理费用。若客户自行修理,保险公司会重新核定甚至拒绝赔偿。车辆修复以 后,在支付修理费用和办理领车手续前务必对修理质量进行查验
  车损索赔流程: 
  1.车辆出险→2.取得交通队证明→3.填写出险单→4.保险员审核定损 →5.送修理厂修理→6.保险公司赔付
 
  第一步报赔:
  发生交通事故后,应妥善保护好现场,按《机动车辆保险条款》规定在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,则应如实陈述事故发生经过,并提供保险单和保险费收据, 待事故处理后,再向保险公司补述事发经过,并填写"出险通知书"。路面事故同时还要报请交通部门处理,非路面交通事故(如车辆因驾驶原因撞在树或墙上), 应由安委会出具证明材料。
  第二步核定:
  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,视情况,会派人到现场勘察或到交通部门了解出险情况,同时对车辆进行定损,估算合理费用,并通知车主到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厂处理事故车辆。如车主要求自行修理,应办理自修手续,修理费如超出定损费用,将由车主自行支付超出部分的费用。
保险车辆因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而受损时,或致第三者财产损坏,应当坚持"修复为主原则",但在修复前须经保险公司定损检验,确定修理项目、方式、费 用。送修理厂修复后,保存好修理发票。 提供必要的材料向保险公司索赔。 第三者责任事故赔偿后,保险公司不再承担对受害第三者的任何增加的赔偿费用。
  第三步赔付规定:
  全部损失
  险车辆发生全部损失后,如果保险金额等于或低于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,将按保险金额赔偿;保险车辆发生全损后,如果保险金额高于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,将按出险时的实际价值赔偿。
  部分损失
  保险车辆局部受损失,其保险金额达到承保时的实际价值,无论保险金额是否低于出险的实际价值,发生部分损失均按照实际修理费用赔偿;保险车辆的保险金 额低于承保的实际价值,发生部分损失按照保险金额与出险时的实际价值比例赔偿修理费用;保险车辆损失最高赔偿额以保险金额为限;保险车辆按全部损失赔偿或 部分损失一次赔款等于保险金额全数时,车辆损失的保险责任即行终止,但保险车辆在保险有效期时,不论发生一次或多次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或费用支出,只要 每次赔偿未达到保险金额,其保险责任依然有效;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遭受全损后的残余部分,应协商作价归被保险人,并在赔偿中扣除。  
  第四步赔付时间:
  被保险人自保险车辆修复或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,3个月内不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,或自保险公司通知被保险人领取保险赔款之日起1年内不领取应得的赔 款,即视为自动放弃权益。保户应持保险单、事故处理证明、事故调解书、修理清单及其他有关证明到保险公司领取赔偿金。如与保险公司发生争议不能达成协议, 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  案例:刘小姐,第一年开车,是典型的新人加新车类型。在一次行驶中,被后面的车猛地从侧面超车时轻轻地亲吻了一下,但由于比较紧张,没有注意到另外一 辆车的车牌号,下车后察看,发现右后侧被刮了一片,非常心疼。但因为车辆已经走了,而自己的车也不影响驾驶,不好意思总是停在马路中间,于是将车开到了路 边停车。因为依稀记得保险公司曾经说过出现的时候一定要打电话报险,刘小姐迅速的拨通了保险公司的热线电话,告知保险公司自己出险了,是被别人刮蹭,但人 已经走了。让刘小姐高兴的是,对于这种情况,保险公司可以给予赔偿。于是在告知保险公司自己的保单号等相关信息后,刘小姐安心得回家,等待第二天到保险公 司定损。
  刘小姐到保险公司后,定损人员要求刘小姐出示交通队的事故责任认定书,刘小姐傻眼了。由于当时车辆已走,并不知道还要证明,于是没有报交警。而此时,刘小姐也不能再补办,于是保险公司给与免赔30%的裁定。就因为这么一个过程的疏忽,白白的花了300多元。
  分析:刘小姐抱怨是保险公司报案的时候没有提醒车主,但定损员告诉车主,像这种情况的双方事故,一定要有交警的责任认定书。的确,在这样一个简单的案例中,驾驶员们要注意了,凡是双方事故,责任无法认定的时候,都要报警,获取责任认定书。
最后提醒车主在出现交通事故后不应该出现两个极端——
(1)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喜欢私了,也就是说怕麻烦,觉得去理赔就是浪费时间,宁愿把这些时间浪费在和对方车主争执上。结果是耽搁了理赔的时间,往往是两头得不到赔偿,苦水只能往肚子里咽了。所以当发生交通事故时,最好不要私了,更不能忍气吞声。
(2)哪怕一丁点的小剐蹭都要去保险公司理赔。这样做既浪费时间,又增加了自己的理赔率,因为保险公司每年根据车主的出险率有一定的折扣。我们拿太平洋保 险公司举例,太平洋公司规定:被保险车辆出险3次后,保险公司将从第4次事故起,每增加一次保险事故,则在条款规定的免赔基础上增加5%免赔率,在一年内 该项免赔最高增加15%。由此看来,那一小点损失去理赔就不值了。因此建议车主在有很小的损失时就没有必要东奔西跑地浪费精力了
很多已经买了车的消费者对车险索赔的整个流程不太清楚,以至于在出险之后,手忙脚乱的,还有时引起与保险公司不必要的争议。毕竟,投保的技巧再好也只是能够省下几百元,而真正的目的,还是在遇到情况时得到最合理的赔付,这才是投保者的最终目的。